新闻资讯
柳邕路楼顶惊现“开心农场”,种菜养鸡鸭,邻居不淡定了
发布时间:2023-03-03
  |  
阅读量:

  现如今,有些城市居民喜欢在小区楼顶种菜种花种树,甚至养鸡鸭等家禽,认为自家种养的安全无公害,食用放心,还可以享受田园式生活的乐趣。殊不知,在小区楼顶公共区域种养常会招人不满,引发邻里纠纷。

  近日,柳江区数管中心多次接到群众投诉称,柳邕路363号无线电厂宿舍区18栋1单元楼顶有业主圈地做私人菜地和养殖场,种植苦瓜、红薯等蔬菜和绿植,还私自搭建笼子养殖鸡鸭等家禽。现在天气炎热,鸡鸭排泄物经太阳暴晒后更是臭气熏天。楼下居民曾多次劝阻无效,因此邻里怨声大、争吵多,只能向政府部门求助。

  接到投诉案件后,拉堡镇政府、社区和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,当他们准备到达楼顶时,就已闻到一股臭味。楼顶上面除了很多蔬菜,还有一些花草树木,或盆栽箱种,或火砖圈地种植。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后,当事人称自己住六楼顶层,为缓解烈日酷暑,就在楼顶种植这些绿色植物;因今年猪瘟严重,猪肉价格高,鸡鸭鱼价格也上涨,自己在楼顶搭棚养起了鸡鸭,以供食用。工作人员询问家禽粪便如何处理,当事人说发酵后就给蔬菜施肥。但粪便本身就臭,发酵产生的臭味更浓,当事人没有顾及他人的感受,所以引发了邻里纠纷。

  见到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了解情况,加之晓之以情、动之以理、明之以法地耐心劝解,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答应一星期内把家禽及其粪便包括楼道内的杂物清理完毕。

  近日,社区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核实,楼道内的杂物和楼顶的家禽及其粪便都已清理干净。至此,这起因业主私自在自家楼顶养殖家禽引发的邻里纠纷,在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得到了有效地化解。

  柳江数管中心温馨提示: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“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,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,并可处以罚款”。

  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柳州是我家”

  通 讯 员:方 芳

  举报/反馈

咨询电话
400-888-8888
公司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
邮箱:admin@admin.com
淘宝店铺:
Copyright © 2020-2035 新宝GG注册 版权所有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